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計劃》已先后經福建省政府黨組會會議和省委常委會會議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福建省郵政條例》(修改)正式被列入2020年立法計劃中地方性法規提請審議項目。
《福建省郵政條例》自2013年正式施行以來,在促進我省郵政業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但隨著行業的快速發展,現有部分內容已不能適應行業發展和監管的需要,迫切需要修改完善,以進一步創造公平競爭的良好市場環境,更好地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用郵需求。為此,近年來福建局不斷強化與省人大、省司法廳等立法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啟動了《福建省郵政條例》(修改)程序,并多次組織開展立法調研,聽取基層意見建議,不斷成熟完善立法條件。
為進一步確立擬解決的主要問題,做好頂層制度設計,解決當前制約全行業發展的瓶頸問題,2019年福建局聯合省司法廳先后深入省內5個地市,通過邀請屬地司法、發改、公安、交通、商務、工商、住建、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和召集當地主要品牌寄遞企業召開立法座談會、開展實地調研等方式,廣泛聽取了基層各有關部門和企業相關修改的意見建議,研究形成了《福建省郵政條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見稿)。2019年9月福建局牽頭完成對省公安廳、省住建廳、省安全廳、省交通廳等11個省直相關廳局的意見征求,形成較為成熟的《福建省郵政條例》(修改草案),并于2019年11月正式呈報省政府審查。
下一步,福建局將在省人大、省司法廳等立法機關的具體指導下,根據相關需求做好調研修改、廳局意見協調、專家論證等工作,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加快推動《福建省郵政條例(修改)》立法進程。